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政府采购项目可以报价为零吗?

发布时间: 2020-02-12 来源: 作者:

答:不可以,这种行为属于违法行为。《政府采购法》第二条第四款规定,本法所称采购,是指以合同方式有偿取得货物、工程和服务的方式。免费不属于“有偿”方式。《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》第十一条第二款也明确,采购人不得向供应商索要或者接受其给予的赠品、回扣或者与采购无关的其他商品、服务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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