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某家具项目经考察,发现中标单位有些工艺不附合标书要求,能推翻中标结果吗?

发布时间: 2020-01-03 来源: 作者:

       答: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不能通过考察方式改变评审结果。如果中标单位的有关工艺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,可以在签订合同时要求该供应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履约。如果供应商不能按要求履约,可以按《合同法》的相关规定要求相关赔偿。法律依据为《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》第四十四条第二款,《政府采购法》第四十三条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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