答:成工贸院发〔2019〕87号关于印发《成都工贸职业技术学院合同管理办法(试行)》第二十四条:学院对外订立合同,应加盖学院合同专用章,并由学院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。
(一)合同金额小于0.5万(含0.5万)的,由承办部门决定是否签订合同。如需签订合同的,由部门负责人签署。
(二)一般合同0.5万至10万(含10万)由分管院领导签署;
(三)重大合同10万以上,应由学院法定代表人签署或授权代表签署。